重磅:2020年度深圳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项目

来源: 2020-05-13 19:06

【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1日至5月7日 
 

【主管单位】


南山区区人才工作局 
 

【申报方式】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的企业和机构,于申报时间内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 ”(网址http://203.91.39.67:8082/),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 
 

【申报对象】


经我区认定的“领航人才”。 
 

【补贴额度】


企业和机构申请补租额度不超过人才规模的50%,并按照最终分配的补租资金折算成住房套数(按20000元/套折算)提供人才的住房租赁合同; 
 

【申报条件】

1、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的企业和机构(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
2、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和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重点企业;
(2)商贸旅游、物流及专业服务类企业;
(3)金融类企业;
(4)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
(5)军民融合类企业及机构;
(6)中小型文化创意类企业及体育产业类企业;
(7)社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8)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及有重大项目企业、稳增长奖励企业;
(9)“领航人才”及留学人员所创办企业或组织。
申报所需材料、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南山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住房定向配租补租评分标准》(下称《2020年度评分标准》,附件1),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补贴期限】

住房补租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发放至企业和机构指定账户,再由企业和机构发放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或用于本单位租赁我市市场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
本年度补租资金将分两次发放至申领到的企业和机构,首次在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60%左右),第二次约在9月发放(40%左右)。如期间企业和机构改变在南山区纳税义务、统计关系的,则未发资金不再向该企业和机构发放。
企业和机构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批次(每季度、每月等)发放至个人,可将每套补租资金分配至一人或多人,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人。
 

【名录确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2020年度评分标准》,对企业和机构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打分、排序,并根据补租资金的额度确定2020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名录。该名录在南山区政府在线、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重要提示】

1、企业和机构应当将涉及的重要事项(如人才发放条件、不得同时享受住房保障的情形、人才办理入住手续时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等)告知本单位人才。

深圳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项目